头条新闻!于东来:从“傻好人”到“商业导师”,践行良心经营理念

博主:admin admin 2024-07-08 21:29:28 220 0条评论

于东来:从“傻好人”到“商业导师”,践行良心经营理念

**[河南许昌,2024年6月16日讯] ** 近日,胖东来创始人于东来在一次采访中谈到,他并不喜欢做企业,而更喜欢讲道理。这番言论引发了广泛热议,也让很多人更加好奇这位被称为“商业反传统”的企业家。

于东来创办胖东来至今已有30多年,他始终坚持“良心经营”的理念,将顾客的利益放在首位。胖东来也因此赢得了良好的口碑,成为河南最受欢迎的零售企业之一。

然而,在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商业社会中,于东来的经营理念显得有些格格不入。他曾说过:“赚钱不是做企业的目的,赚钱只是做企业的工具。”他还经常告诫员工:“不要为了赚钱而做生意,要把顾客放在第一位。”

正是因为这种独特的经营理念,于东来也常常被同行称为“傻好人”。但他却并不在意这些评价,反而更加坚定地走自己的路。

近年来,随着中国经济的转型升级,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关注社会责任和可持续发展。于东来的“良心经营”理念也逐渐得到了更多人的认可。

如今,于东来已经年过半百,但他依然忙碌在工作一线,为中国商业的健康发展贡献着自己的力量。他希望,通过自己的努力,能够推动更多企业走上“良心经营”之路。

于东来的故事告诉我们,商业不仅是为了赚钱,更应该肩负起社会责任。只有把顾客和社会的利益放在首位,企业才能才能取得长远发展。

烟花飞来夺命,10岁男孩命丧火海,肇事者何处寻?

河南开封 - 2月12日,河南省开封市尉氏县一名10岁男童在街头玩耍时,被突然窜出的烟花炸伤头部,不幸身亡。这起悲剧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也对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敲响了警钟。

悲剧发生,天人永隔

据了解,事发当晚,男童王某某跟随家人在尉氏县北三环附近的一座网红桥上观看烟花表演。由于现场人流密集,烟花燃放比较混乱,王某某不幸被一颗飞来的烟花击中头部,当场昏迷。经送医抢救无效后,王某某于次日凌晨死亡。

王某某的突然离世,给其家人带来了巨大的悲痛。王某某的父亲王先生回忆,事发当晚,他正带着孩子在桥上看烟花,突然听到一声巨响,孩子就倒在了地上。王先生立即将孩子送往医院,但最终还是没能挽回孩子的生命。

肇事者逍遥法外,家属苦寻真相

王先生表示,事发地点位于尉氏县的禁燃区,当时现场有不少人在燃放烟花,但却没有看到任何工作人员进行管理。他认为,如果有关部门能够加强对禁燃区的管控,悲剧或许就不会发生。

王某某的遭遇也引发了社会对烟花爆竹安全问题的广泛关注。近年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在节假日燃放烟花爆竹庆祝已经成为一种普遍的习俗。然而,也正因为如此,烟花爆竹引发的安全事故也频频发生。

据统计,仅在2023年春节期间,全国就发生多起烟花爆竹引发的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其中,河南省也位列高发地区。

为了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各地都出台了相关规定,对烟花爆竹的燃放时间、地点和种类进行了严格限制。然而,由于执法力度不够、市民安全意识不强等因素,相关规定并没有得到严格执行,导致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屡禁不止。

王某某的悲剧再次警示我们,烟花爆竹安全不可忽视。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加强执法力度,严格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并加大对烟花爆竹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市民的安全意识,共同营造安全、文明的节日氛围。

同时,也呼吁知情者能够提供线索,协助警方早日将肇事者绳之以法,还王某某一家一个公道。

以下是一些可以追究肇事者责任的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二十五条: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三条:违反规定,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处以罚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六十七条: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导致发生火灾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者财产重大损失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具体如何追究肇事者的责任,还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调查和认定。

The End

发布于:2024-07-08 21:29:28,除非注明,否则均为奥迪新闻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